二次供水设备系统整体性能及技术要求:
1、成套无负压供水设备要求设备必须是密封结构,无二次污染。采用无负压控制技术和真空自动补偿、稳流自动补偿等技术,对上游的供水不产生影响,当市政供水管网压力低于0.2MPa时,应具备自动切断市政管网供水并切换至水箱供水的功能。
2、设备在额定供水流量及压力条件下,连续运转不少于12h后,各部件不应产生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,且水泵运转无杂音和其他异常现象。水泵连续运转12h后自动切换循环运行。
3、该设备包括进出口阀门,进水阀门前泄水阀、低阻力倒流防止器、过滤器、进出口压力表(需装压力表和压力传感器双重显示)。出口电磁流量计(E+H、罗斯蒙特、原装西门子、原装ABB)、压力变送器等与设备相关的部件。应绕设备设旁通管,旁通管上应有阀门和止回阀。
4、每台水泵的出水管上,应设阀门、止回阀,并应有防水锤措施。
5、设备用泵,至少采用两用一备,备用泵的供水能力不应小于最大一台运行水泵的供水能力。采用无负压微机变频控制柜,设两台变频器控制,水泵和变频器应自动切换交替运行。设备应具有手动/自动及远程操作控制功能,电控系统采用PLC或单板机控制。更多内容:二次泵房的设置
6、设备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连续可靠地工作
①、电源电压及频率: 380V×(1±10%),50Hz±2Hz
②、环境湿度: ≤90%(电控部分)
③、压力调节精度: ≤0.01MPa环境温:0~+40oC
7、必须有远程监控系统。要求能分别监控并显示各个关键点的工作压力、设定压力、流量,各台水泵的运行电流、频率、电压等参数、运行方式(手动、自动)、通讯状态等。对设备24小时进行远程控制、检测。设备应具有故障报警和报警记忆功能,故障报警应及时准确。设备应具有过压、欠压、缺相、短路、过流等报警和自动保护功能,对可恢复的故障应能自动或手动消除,恢复正常运行。
8、倒流防止器应符合国家建设部CJ/T160-2002标准要求。
9、设备应具有自动稳压给水功能,稳压给水时压力控制误差不应超过0.01MP。设备应具有失压识别功能,当出口压力低于 Mpa 分钟时,系统应全部停机并报警。
10水泵机组、管道及附属设施,应采取减震防噪声措施,水泵噪音必须达到国家要求的规定分贝(60分贝以内)。
11、设备应具有小流量停机保压功能和抗干扰能力。在小流量时能自动切换为小流量停机保压的工作状态(睡眠状态),对于管网瞬时压力波动,系统能进行识别,保证设备不频繁启动和停机。当出水流量或压力满足时能自动唤醒,让水泵工作在最佳工况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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