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次供水设备相关要求
摘要:说说二次供水设备相关要求。
二次供水设备相关要求:
1、给水管材和管件。水泵房内的给水管道不得用镀锌钢管,应选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,可采用塑料给水管、塑料和金属复合管、铜管、不锈钢管及经可靠防腐处理的钢管,并应符合GB/T 17219相关规定。应具备卫生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或认证文件,具有质量检验部门的质量合格证,并应有明显标志标明生产厂的名称和规格。给水管件和管材的压力等级,应满足二次供水设备要求。更多内容:二次供水设备主要特点
2、给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应进行通水水压试验和冲洗消毒,试验压力和冲洗消毒应符合GB 50268的规定。
3、给水管道不得设在烟道、排水沟内,并不的穿越化粪池、厕所大小便池或配电室。当给水管与便池距离不大于0.5m时、应采取建筑隔断措施。与其它管道共架敷设时,应设在冷冻管的上面,或热水管、蒸汽管的下面。
4、管道附属设施(闸阀、蝶阀、止回阀、倒流防止器、过滤器等)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。泵房内给水管道上使用的各类阀门的材质,则上应与管道材质一致,并作不低于相应管材标准的内外防腐处理,应耐腐蚀和耐压。
5、必须具备以下文件:
a、产品备案证(青岛地区)。
b、产品卫生质量鉴定(监督)报告;
c、产品质量鉴定(监督)报告;
6、泵房内管道布置应清晰,横平、竖直,无强行连接;管道支、托、吊架应安装牢固、规范;管道外应有防露包扎。
7、直接增压二次供水设备未经消防部门许可,不得用于具有消防功能的供水系统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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